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简称EB-1A)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杰出人才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
EB-1A的真正核心是:证明自己是所在领域的佼佼者就好!大的范围要属于科技、艺术、商业、教育和体育,你还要确定自己更细分的专业领域,看自己到底在哪里有优势,可以脱颖而出。
在一个专业领域,尽最大限度描述你的工作,不要害羞或谦虚,你需要在自己的申请中高调示人,完全展示出自己。
就EB1或EB-1A的申请,我们一起来分析成功办理五大要点:
申请时间
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建议尽早办理,越晚越严格,等待时间也越长。提交I-140申请的时间点十分重要:
美国移民局可能会拒绝提交申请后再提交的新证据,除非I-140被拒绝后重新提交申请。所以申请人必须在最初提交申请时,就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必要资格,一次性提交全部支持文件,而不是事后补充申请日期后的新证据。
在某些情况下,办理机构会建议申请人能等到他/她发表了重要文章,拿到更重要的奖项,或是作品参加更重要的展览后再提交申请,那他/她的申请案可能更强。
根据申请人不同的条件状况,一些人可能准备数周就可以提交I-140,而另一些人则要几个月。还有些人条件不是很成熟,但至少知道如何设定目标,用几年时间去有步骤地按照“规定条件”去准备申请。
无论如何,只要申请人有一定基础,在正确的指导下坚持下来,最终都有很大几率拿到绿卡。
提供材料,证明在专门领域很优秀
申请人只有把自己定位在一个狭小的专业领域,才更有把握获得批准。定位自己的专业领域,是申请初期最重要的工作,目标和方向错了,后面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无用之功。
比如,一个把自己定义为影、视、歌三栖的明星,就不会比仅仅定位在歌唱艺术领域优秀的人才更容易通过,因为你面临的竞争者更多。请大家记住,是专门的领域,而不是多才多艺。
EB-1的核心思想是吸引那些在科技、艺术、教育、 体育和商业领域优秀的人来美国工作,以他们特殊的专业能力为美国带来贡献。这五个是大的领域,不是细分的专业领域,找到自己细分的专业领域,是开始撰写申请案前最重要和基础的工作,也是决定成败的第一步。
但从另一个方面讲,也不是将专业领域愈狭义的界定就愈有可能在该领域成为优秀人才而通过申请,重要的是依据申请人的客观情况和背景证据材料,把握一个好的平衡尺度,这个方面办理机构同客人都会深入地探讨。
个人工作计划
一定要提供人来到美国后将继续从事其所申报的专业领域内工作的声明,例如描述如何打算来美后继续其专业领域工作的详细计划等。
基于申请人条件和办理机构的专业度
EB-1A移民类别对于申请受益人最核心的要求是具备特殊专业才能,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美国移民局针对EB-1A给出的“十项参考条件”固然重要,但这只是帮助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中的证据参考,是最基础的层面。
更重要的是审核者要通过申请者的这些证据材料,得出几点重要的结论,审批就很容易通过。这才是审批的核心所在,而大多数申请者却并不了解!总结了六点申请文案的核心:
1.申请人持续享有国家级或国际上的声誉;
2.申请人已经获得业内广泛认可;
3.申请人对所在专业领域做出原创性重大贡献;
4.申请人已上升到其专业领域内一小部分的顶层位置;
5.申请人获得绿卡来美后会继续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
6.申请人的工作会持续利益美国。
优势证据法则
理解移民局审件的证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也很重要,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申请人准备材料。审理移民申请案,美国移民局采取正确的证据标准是一种叫做“优势证据法则”的证据标准。
这是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看起来更像真的,而不是假的”。“看起来更像”意思是“超过50%的机率更像”。“优势证据法则”标准是比“明确有说服力”和“排除合理怀疑”这两种证据标准都低的一种标准,而后两种证据标准一般适用于刑事案件。
这意味着,在EB-1A申请中,申请人只要为每一环节提供"优势证据"即可。
此外,一些申请者相信他们提交的申请案是在仔细阅读了移民局法规的基础上,他们觉得对于申请获得批准很有信心。事实上,美国移民局的书面法规只是让你了解了一个成功审批案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法规仅仅是列举了需要满足EB-1A移民类别申请的客观证据,而在具体审批过程中,审核官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即对于证据会自由、广泛地评估和判断。
EB-1A的名额的确是为行业内一小部分优秀人士保留,不是什么人都符合资格,但申请人也不要把它看成高不可攀,实际上EB-1A是面向各行各业的,哪怕你是一个鞋带的设计者,一个养马人,只要证明自己是所在领域一流的,就有资格申请并有机会获批。
EB-1A适合申请人群
科研类:科学家、院士、发明家、各级科研机构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师、医学家、大学教授等。
教育类:著名教育家、教育学者、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等。
体育类:著名运动员(包括电子竞技类)、教练员等。
商业类:杰出企业家、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艺术类: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影星、名模、电视主持人、影视导演、动画设计师等。
EB-1A申请要求
申请人只需满足下列10条标准中任意3条即可:
获得过全国或国际奖项;
专业协会会员;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对申请人进行过报道;
担任评委或设计过行业标准;
有著作或文章发表;
对行业有原创性贡献;
享受高于同行水平的高薪;
在工作中担任要职或发挥关键作用;
举办过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或演出;
在艺术表演上获得商业成功(如票房或销量)。